小玉才結束美國進修課程回到台灣,好友小曼邀請她一起參加夏威夷行程,當旅行社業務員詢問有無簽證時,小曼告知因小玉剛從美國回來,不需要辦美簽了,這時業務員要求簽一張證照自理同意書,提醒她們要自行檢查護照、簽證效期,證照若沒帶後果自理。沒想到機場航空公司人員檢視證照時,發現小玉的美國簽證種類為F1(學生簽證),沒帶學校接受入學的I-20表格,不給搭機,且告知如果是去觀光就必須辦觀光簽證(B1-B2),若簽證種類與赴美目的不符,即使有帶I-20表格,到美國海關還是很可能被拒絕入境。小玉度假不成,要求退回全額團費,業務員提出小玉當初簽的「證照自理同意書」認為沒帶I-20是小玉的錯,一付錯不在我的態度,不願賠償。
Q1:簽「證照自理同意書」,旅行社是否就完全免責?
A1:目前護照效期長達10年,加上越來越多國家給予免簽證之優惠,不少旅客選擇自帶證照到機場,此時旅行社都會請其簽「證照自理同意書」但該書面也僅就因可歸責旅客本身之事由所造成之結果,旅行社得免除一定之責任,並不會將旅行社就其專業商應盡義務及檢視責任完全免除。建議旅行社:一方面周全「護照自理同意書」的提醒事項,相關證照規定舉凡:證件效期、兵役核章、特殊身份、外籍入出境、限制出境等提醒全列上去,另一方面還是得檢視旅客出入國必要證件,可請其傳真證件影本,確實檢查。本案中旅行社未檢查旅客簽證的種類不符合,顯然有疏忽,雖然旅客簽「證照自理同意書」旅行社仍難免責。
Q2:一旦收取證護照、簽證需檢視什麼?
A2:必須檢查護照效期是否符合前往國家的規定,簽證是否有效、種類正確,旅客是否於護照欄上簽名,證件及簽名是否污損,晶片護照是否有折壓、扭曲、穿孔、裝訂,護照內頁是否有缺頁情形,出國需經核准者(如役男、軍人)是否已蓋核章等。如果有毀損之任何情形,第一線收件人員應馬上跟旅客反應,記載於收件單上,以免日後擔負保管不當之責任。
小提醒:為避免日後當事人否認代簽之效力,證照自理同意書最好由每位參加者自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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