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130906558號
主旨:有關外交部函知「帛琉振興觀光補助方案」一事,請貴會轉知所屬綜合及甲種旅行業者以鼓勵並提升旅客赴帛琉意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113年3月29日外亞太一字第1131301295號函辦
理。
二、為配合中華航空公司於113年4月1日增加每週一航班以鼓勵旅客赴帛,帛琉政府自113年4月1日至6月24日,提供補助予搭乘每週一CI030號班機之我國旅客每人250美元住宿費。請貴會轉知所屬綜合及甲種旅行業者,旅客搭乘前揭航班可持護照、去程登機證、電子機票及旅館訂房紀錄至帛琉觀光局(Palau Visitors Authority領取住宿補助費250美元,請鼓勵業者行銷帛琉旅遊產品,提升旅客赴帛琉旅遊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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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稱 | 格式 | 觀光署_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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