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外亞太一字第1111305465號
主旨:有關協助帛琉推動觀光之第二波措施事,請查照惠處,至紉公誼。
說明:
一、本部本(111)年11月17日外亞太一字第1111304656號函諒達。
二、為協助帛琉復甦觀光產業,本部前洽獲帛琉政府同意自本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免收我國籍旅客洛克群島出海許可證(Rock Island Permit)之50美元費用;現為進一步促進我國旅客赴帛,本部業獲帛琉政府同意自明(1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補助我國籍旅客環境保護稅(Pristine Paradise Environmental Fee, PPEF)100美元,帛琉旅遊管理局(Palau Visitors Authority, PVA)將於旅客入境帛琉時,於機場發放100美元現金。
三、請貴局惠將該上述優惠訊息周知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旅行業者及相關單位,並請其等公告消息及轉知我國籍旅客,以提升旅客赴帛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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