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環署基字第1111088527號
主旨:為推動一次用旅宿用品源頭減少使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製作宣傳圖卡、海報電子檔如附件,請轉知輔導所屬會員及旅宿業者,請查照。
說明:
一、國內觀光旅遊蓬勃發展,產生的能資源消耗與環境衝擊增加,其中旅宿时常使用一次用盥洗及保養用品、個人衛生用品、一次用拖鞋及瓶裝水,其本體、容器或包裝多使用塑膠材質,且經短時間使用後即被廢棄,造成資源浪費。
二、考量國際減塑趨勢,減少一次用旅宿用品垃圾產生及使用後廢棄處理需求,規劃推動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如露營地及休旅車營地等),不主動提供「小於180毫升包裝之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一次用拖鞋」、「瓶裝水」,特製作宣傳圖卡、海報電子檔,以供旅宿業者向住宿遊客宣傳自備旅宿用品,源頭減少使用一次用產品之環保理念。
三、為鼓勵民眾自備旅宿用品,建議旅宿業者將各類房型加以區分「自備旅宿用品」與「未自備旅宿用品」,以合理的差價販售,並請標示於品牌官網、住宿訂房頁面及營業場所明顯處,以利消費者訂房住宿時,可響應淨零綠生活加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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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稱 | 格式 | 圖卡海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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