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旅品(111)字第0107號
主 旨:公告退出旅行購物保障資格商店名單。 依 據:本會旅行購物保障作業規定第29及45條之規定辦理。 說 明:凡對本公告所列退出旅行購物保障制度之商店有所旅遊糾紛之消費者,限於本公告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會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並將該等所繳納之購物保障金依規定予以處理。
退出旅行購物保障制度:
公 司 |
負責人 |
地 址 |
希諾奇台灣檜木博物館
(希諾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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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道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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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西區友愛路146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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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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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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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民區同協路1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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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五股分公司 |
孫國華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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