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 發文字號:旅品(110)字第0401號
主 旨:公告本會申請解散旅行社名單。 依 據:本會辦事細則第十六條、二十七條之規定辦理。(詳細請參閱本會網站www.travel.org.tw/最新消息/會員入會出會退會公告) 說 明:凡對本公告所列申請解散旅行社會員有所旅遊糾紛之消費者,限於本公告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會(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並將該會員等所繳納之旅遊品質保障金依本會章程及辦事細則之規定予以處理。
申請解散旅行社名單如下: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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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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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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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寶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宋(金廣)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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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敦化南路1段25號5樓B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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