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簡稱品保協會)成立於1989年10月,是一個由旅行業組織成立來保障旅遊消費者的社團公益法人。品保協會現有會員旅行社,總公司有3076家,分公司有850家,合計3926家,約占臺灣地區所有旅行社總數九成以上。
品保協會成立的宗旨是提高旅遊品質,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因此,當旅遊消費者參加了它的會員旅行社所承辦的旅遊,而旅行社違反旅遊契約,致旅遊消費者權益受損時,得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經過旅遊糾紛調處委員會的調處後,如承辦旅行社確實有違反旅遊契約而負起賠償責任時,由承辦旅行社於10日內支付賠償金,逾期未支付者,由品保協會就旅遊品質保障金項下先予代償,再向該承辦旅行社追償。如屬會員財務困難,無法繼續營業者,致旅遊消費者受有損害者,須經調處委員認定符合章程及辦事細則規定時,依規定代償。
旅遊品質保障金的來源是由會員繳納,內容分為永久基金和聯合基金二部份。綜合旅行社繳納永久基金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聯合基金100萬元;甲種旅行社永久基金3萬元,聯合基金15萬,乙種旅行社永久基金1萬2仟元,聯合基金6萬元,截至目前為止,旅遊品質保障金約7億元,以這7億元基金的孳息,做為會務推廣之用。2007年底,為解決會員投保履約保險及減輕保費支出,品保協會推出新台幣一億元會員履約大共保,對於會員及旅遊消費者更有保障。
品保協會總會設於臺北,並於全台設置18個辦事處。理事會下設32個委員會,各司其應有任務,其中旅遊品質督導及旅遊交易安全委員會扮演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負責監督旅遊產品能維持一定品質以上的任務。而要達成這項任務,需要有各方面的配合,諸如對旅遊消費者提供最新的旅遊資訊,以及正確的消費觀念,這個工作就由公關宣導、教育訓練委員會來負責,而對相關法規如何落實保障旅遊消費者及旅行業者,由政策法規委員會來負責研究,提供主管機關參考;對會員內部的約束,使其不得有重大喪失債信、重大違規的情事,這個工作就由會員評議委員會來執行。而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的工作,是由旅遊糾紛調處委員會所負責的,旅行購物保障執行委員會主要在認證旅行購物保障商店,讓來台旅客『開心來、安心買、買個夠』,保障旅客購物權益。其餘幾個委員會,分別依照理監事會所訂的各項工作計畫,在其任務範圍內,完成應有之工作。
品保協會是一個由旅行業自己組成來保護旅遊消費者的自律性社會公益團體,它使旅遊消費者有充份的保障,它也促使其會員旅行社有合理的經營空間。如何做好旅遊消費者與旅行業者溝通的橋樑,是這個團體將要不停地努力的目標,也希望透過團體的努力,能讓我們的旅遊市場,有一個永續的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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