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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20046459號
主 旨: 有關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函為協助向國人宣導內政部戶役政系統於103年1月28日下午5時至2月5日上午8時(包含1月29日上班日及農曆春節期間)暫停服務一案,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業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2年12月30日領一字第1026606093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新一代戶役政資訊系統上線,內政部訂於103年1月28日下午5時至2月5日上午8時(包含1月29日上班日及農曆春節假期期間)暫停連結作業,各戶所亦於該段時間全面暫停服務(包括受理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人別確認服務)。為避免國人於1月29日上班日前往各戶所辦理人別確認業務遭遇困難及農曆春節假期順利出國,爰請貴會轉知所屬綜合、甲種旅行業者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向旅客宣導,因應農曆春節連續假期趕辦護照人潮眾多,請於此期間計劃出國之國人,儘早申辦護照;尤其首次申辦護照者,倘擬向戶所辦理人別確認,請提前於103年1月28日前完成,倘有困難僅能於1月29日申辦者,則請申請人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等辦事處辦理;惟因翌(30)日即為農曆春節假期,即便以提前3個工作日之最速件申辦,仍無法於春節假期中取得護照。 (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為「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其主要為協助旅外國人處理急難救助事件,核發外籍人士入境落地簽證等,而非受理國人出國旅遊申換護照業務,請配合事先提醒春節假期擬參團旅遊之國人,並協助檢查其護照效期是否6個月以上,倘護照效期不足6個月或已逾期者,仍請儘早協助國人申換,以免影響國人旅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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