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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13001860號
主 旨: 「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第七條附表三、第十條附表六、第十一條附表七,業經交通部以101年7月10日交路(一)字第101820022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 照。
說 明: 一、依據交通部101年7月10日交路(一)字第10182002202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附件請至本機關附件下載區以發文字號下載。網址http://infoadmin.tbroc.gov.tw/,網頁左方公文附件下載區,識別碼:UQMLXPIQ。 三、有關旨揭修正發布之法規全文,詳情參見本局行政資訊網(http://admin.taiwan.net.tw/)之「觀光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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