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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旅品(101)字第322號
主 旨:公告本會申請撤銷旅行社名單。 依 據:本會辦事細則第十六、二十七條規定辦理。<詳細請參閱本會網站www.travel.org.tw/組織/辦事細則>
說 明:凡對本公告所列申請撤銷旅行社有所旅遊糾紛之消費者,限於本公告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會(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02-25068185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並將該會員等所繳納之旅遊品質保障金依本會章 程及辦事細則之規定予以處理。
申請撤銷旅行社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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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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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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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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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百匯國際旅行社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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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羽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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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148號4樓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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