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9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20031813號
主 旨: 馬來西亞商馬來西亞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報台灣出發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自102年9月17日起生效實施每人每短程航段調整為38美元,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務必修改相關網站資訊,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交通部102年9月5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20000695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