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20008537號
主 旨: 荷蘭商荷蘭皇家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報台灣出發至荷蘭阿姆斯特丹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自102年3月15日起生效實施每人每長程航段商務艙調整為207歐元、經濟艙調整為157歐元,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務必修改相關網站資訊,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交通部102年3月22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20000192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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