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10027890號
主 旨: 菲商菲律賓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報台灣出發至馬尼拉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自101年10月26日起生效實施每人每短程航段調整為26.4美元及兵險維持3.6美元乙案。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務必修改相關網站資訊,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交通部101年10月8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10000900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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