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10021562號
主 旨:達美航空公司申報台灣往返日本之客運燃油附加費,自101年7月10日起生效實施每人每航段調整為 22.5美元,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務必修改相關網站資訊,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一、依交通部101年7月16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10000608號函辦理。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