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8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10016789號
主 旨:澳門商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報臺灣出發至澳門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自101年6月10日起生效實施,每人每短程航段調整為27.5美元(含香港線),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務必修改相關網站資訊,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查 照。
說 明:一、依交通部101年6月5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10000479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