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7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10016727號
主 旨: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申報臺灣出發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自101年6月10日起生效實施,每人每航段27.5美元,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務必修改相關網站資訊,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查照。
說 明:一、依交通部101年6月5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10000472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