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10006945號
主 旨:有關越南商越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自101年3月22日起調整台灣往返越南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為每人航段26美元,及兵險附加維持4美元乙案,請轉知 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務必修改相關網站資訊,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一、依交通部101年3月8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10000152號函副本辦理。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