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60007798號
主 旨: 大陸商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自106年4月1日起調整由台灣出發至大陸地區之兩岸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為新台幣400元,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交通部106年4月21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60008844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