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60006834號
主 旨: 大陸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自106年4月17日起調整由台灣出發至大陸地區之兩岸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每人每航段由新台幣250元調漲為新台幣400元,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交通部106年3月30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60007262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