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60006630號
主 旨: 日商日本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自開票日106年4月1日起恢復收取自台灣出發至日本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單程每人每航段為6美元,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交通部106年3月27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60006332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