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6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60006316號
主 旨: 日商全日本空輸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恢復收取自台灣出發至日本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單程每人每航段為6美元,並自106年4月1日起生效乙案,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交通部106年3月22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60005667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