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60003178號
主 旨: 酷鳥航空公司(飛達旅運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陳報台灣出發至廊曼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由每人每航段新台幣(以下同)300元調漲為400元,暨20公斤行李費用由單程650元定整為700元一案,經交通部核予備查,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交通部106年2月6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60002847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