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50004606號
主 旨: 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陳報由台灣出發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短程航線(不含香港)由5美元調漲為7.5美元,並自105年4月7日起實施,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交通部105年4月13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50008086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