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40011057號
主 旨: 飛達旅運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酷鳥航空公司陳報由台灣出發至曼谷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每人每航段調整為新台幣920元一案,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敬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交通部104年8月24日交授航管字第1040019968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