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40004316號
主 旨: 越南商越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到整自台灣出發至越南之國際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由11美元調降為8.5美元及兵險附加費維持4美元,並自104年4月9日起生效一案,已予備查,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敬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交通部104年4月8日交授航管字第1040007862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