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40002980號
主 旨: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陳報調整自台灣出發之國際航線(不含香港航線)客運燃油附加費,短程航線由單程每人每航段12.5美元調漲為15美元,並自104年3月8日起生效實施一案,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交通部104年3月10日交授航空管字第1040004906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