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33005195號
主 旨: 越南商越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報台灣出發至越南之國際航線旅客附加費,單程每人每航段調降為20美元(含燃油附加費16美元及兵檢附加費4美元),並自103年11月12日起生效實施一案,請轉知 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務必修改相關網站資訊,並詳告旅客,以避免衍生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交通部103年11月17日交授航字第1030030890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請 貴公司配合辦理旨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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