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33003838號
主 旨: 有關日本長野縣御嶽山火山爆發一案,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業變更旅遊行程並配合日本政府緊急措施,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3年9月29日傳真駐大阪辦事處電報辦理。 二、日本長野縣之御嶽山於9月27日中午爆發,造成7人死亡、8人重傷,日本政府已派軍警及消防隊前往救援,並將長野縣王瀧村及岐阜縣高山市與下呂市等地列為限制入山地區。鑒於高山市及下呂溫泉為我國旅客前往黑部立山及合掌村中途歇腳處,爰請貴會轉知所屬綜合、甲種旅行業,倘目前在該地或將前往旅遊之旅行團應變更行程,並配合日本政府緊急措施,以維護旅遊安全與保障旅客權益。 三、副請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社確實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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