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30908185號
主 旨: 有關「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團體遊客入園分流預約制度」之相關規定,請旅行業者切實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以下簡稱:嘉義林管處)103年7月16日嘉育字第1035241276號函辦理。 二、有關入園日當天要求取消預約入園者,嘉義林管處規定如下: (一)因園區休園造成遊客無法入園,該處將統一辦理預約入園取消作業。 (二)入園日當天因天候或園區聯外道路(台18線、台21線)路況等安全因素,導致遊客心生擔憂而未及自行至系統辦理取消入園者,該處受理申請人取消入園之書面申請。 (三)入園日當天因遊客身體不適或車況等其他因素,則由申請人出具相關佐證(如就醫證明、車輛維修或拖吊證明等),該處將視憑證個案處理。倘無法出具相關佐證者,為維持制度公平性及有效性,該處歉難同意申請人預約入園當日之取消入園申請。 三、依據林務局102年2月19日林育字第1021750170號函,自102年3月1日起,凡未依旨揭制度辦理預約,但仍堅持入園者,不得享有團體票價優惠(亦即團體購買20張全票以上,於假日仍須購全票入園,不得購一般優待票入園。)。 四、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位於海拔2000公尺以上山區,距離主要聯外道路(台18線)山腳下起點(台18線33K),有長達56K里程數之距離,且連續繞行之路段,業者規劃行程請自行考量團員狀況及行程適切性,倘欲取消入園,需依預約制度規定於入園日前1天午夜24時前自行上網作業,以免受罰。 五、上開制度相關訊息可至旨揭預約系統「園區公告」查詢(網址http://alishan.forest.gov.tw,或可由嘉義林管處、山林悠遊網首頁連結點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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