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20182454號
主 旨: 有關本署辦理「『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重點說明會」北區、中區及南區場次,即日起開始受理報名,惠請 查照轉知。
說 明: 一、政府開放兩岸交流已20多年,兩岸人民來往互相頻繁,然大陸地區人民來台相關法規分散,為使民眾易於了解,本次修法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有關法規,包括「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等4許可辦法,進行整併修正為本辦法,並預定於103年1月1日起全面線上申辦;為使申辦大陸地區人民來台之各界邀請單位、旅行業及民眾了解新法規立法精神、申請流程、應遵守之規定及相關權利義務,特於台北、台中、高雄各舉辦1場說明會,期與各界進行交流並釐清相關疑義。 二、本次修法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所屬單位未來申辦大陸地區人民來台事宜,為使各邀請單位能確實接獲說明會辦理訊息,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函轉周知所屬及相關單位,如:請衛生福利部轉知各醫療機構、交通部觀光局轉知各旅行業者、教育部轉知各大學院校、司法院轉知各級法院、法務部轉知各地檢署等。另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各說明會現場無提供免費停車服務,請盡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三、本署服務事務大隊所屬各縣市服務站、收容事務大隊所屬各收容所、國境事務大隊及專勤事務大隊所屬各隊,請就近向各說明會窗口報名參加,並以公假或公差假方式辦理。 四、旨揭說明會採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受理報名,辦理期間、地點及各區報名窗口,詳情請參閱附件說明會程序及報名表,並可至本署全球資訊網 / 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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