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230033882號
主 旨: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業經本局於102年12月12日以觀業字第1023003388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確實依該規定辦理接待事宜,請 查照。
說 明: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 申請書 參考行程範例 審查流程 簡報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