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230011152號
主 旨: 「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業經本局於102年5月14日以觀業字第1023001115號令修正發布,請確實依該規定辦理接待事宜,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