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10038245號
主 旨: 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中東地區新增4名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確定病例,且有家庭群聚事件發生,應提高疾病警覺性,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以下稱疾管局)101年11月26日衛署疾管七局字第1012100603號函辦理。 二、疾管局近日接獲世界衛生組織最新通知,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新增4名確定病例,其中1名病例死亡,且有家庭群聚事件發生,顯示該病毒之人傳人可能性已略有增加。目前世界衛生組織未對沙烏地阿拉伯或卡達等地發出旅遊限制,但考量症狀之嚴重性,仍應提高疾病警覺性。該局表示,冠狀病毒為呼吸道感染常見病原,潛伏期約7~10天,此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之臨床表現則主要為需加護病房治療的急性呼吸道感染合併急性腎衰竭,初期症狀包括發燒、呼吸道感染症。 三、惠請轉知貴屬綜合、甲種旅行社配合下列事項: (一)近期欲赴中東地區之領隊應提高警覺,若團員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等疑似徵兆,應建議其配戴口罩,立即協助旅客就醫,並於返國時通報疾管局設置於機場之檢疫站。 (二)赴上述高風險區,應提醒旅客注意個人衛生及手部清潔,同時儘量避免至人潮聚集或空氣不流通處所。 四、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疾管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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