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北市觀產字第10131123800號
主 旨: 轉知後備司令部國民革命忠烈祠管理組函告協助宣導國民革命忠烈祠入園須知及停車相關注意事項一案,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至紉公誼。
說 明: 一、依據後備司令部國民革命忠烈祠管理組101年10月25日後留忠烈字第1010000256號函辦理。 二、本祠供奉開國迄今為國犧牲烈士計39萬餘人,為國家最高之廟堂,為維護祠園寧靜及莊嚴肅穆,請各旅行社及導遊進入祠區勿使用擴音器及哨子等相關器具,並確遵入園須知及注意事項,惠請協助加強宣導,以崇祀先烈英靈。 三、為確保周邊路段車流順暢及遊客安全,各型車輛請於本祠右前方100公尺處空地供遊客上下車,並將車輛停放於北安路及明水路周邊停車場,切勿逕自臨停於大門牌樓正前方,或違規停放於外側空地等候,避免造成交通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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