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133000729號
主旨: 為因應香港立法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並生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綜合、甲種旅行社協助向旅客宣導,赴香港前可先行至大陸委員會官網「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以利政府必要時提供協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大陸委員會113年3月21日新聞稿編號第015號辦理。
二、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綜合、甲種旅行社協助詳告旅客,赴香港前可先行至大陸委員會官網「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以利政府必要時提供協處。倘在香港期間遇急難事件,可撥打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的專線(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52-6143-9012),尋求協處,(陸委會網址:https://www.mac.gov.tw)。三、檢附大陸委員會「入境香港防範措施」文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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