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11300021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因應COVID-19疫情及春節假期,為共同防疫及維護旅客旅遊安全,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旅行社,辦理旅遊活動時,應落實防疫措施及遵守防疫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COVID-19疫情發展及春節連續假期,請旅行業者辦理旅遊時,配合下列事項:
(一)出發前:請旅行社隨團服務人員協助為旅客量體溫,並準備酒精等消毒用品供旅客使用。
(二)旅行中:1、於旅行途中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各景點之相關防疫措施。2、旅遊途中如有旅客發生發燒等不適症狀,應妥善照顧並協助旅客就醫。
(三)旅遊結束後:請業者依旅行業管理規則之規定,妥善保管旅客資料1年,以利於必要時,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進行疫調。
二、副本抄送未設公會地區之旅行社,請依前揭事項配合辦理。正本:各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副本: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未設公會地區之旅行社13
|
|
附件名稱 | 格式 | 觀光局 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