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1030030671號
主旨:111年度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徵選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請貴單位轉知所屬並於110年10月31日(星期日)17時前推薦候選對象或自行報名參選,逾期不予受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符合第4條至第8條或第10條規定之候選對象,得於表揚活動公告受理期間,自行報名參選,或經由其服務單位、相關觀光主管機關、觀光機構、團體、法人、個人之推薦參選」。二、本案自即日起受理報名並開放網路報名及推薦,請貴單位逕至報名網站(網址:https://abetteryou.taiwan.net.tw),推薦符合上開辦法第4條至第8條之候選對象或自行報名參加(自行報名者無需填寫推薦人資料),所推薦者應有108至110年度之具體事蹟,尤其疫情期間在防疫作為及業務創新、轉型表現優良者。三、貴單位亦可於上述網站先行線上報名,再洽詢興展創意數位有限公司(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118號6樓,電話:02-23928599分機23或26)辦理資料補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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