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1030024272號
主旨:
「旅行業配合防疫政策暫停辦理國內旅遊衍生作業成本補助要點」,本局將於110年7月30日觀業字第11030024271號令修正發布,請協助轉知貴會會員旅行社,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7月8日宣布維持全國三級疫情警戒至7月26日,為達實質紓困效益並配合三級警戒期間旅行團仍無法正常營運考量,爰修正旨揭要點,修正重點摘要如下:(一)調整補助旅遊適用期間。(修正規定第2點)(二)調整申請團數限制。(修正規定第3點)(三)調整補貼受理期間。(修正規定第4點)
二、檢附「旅行業配合防疫政策暫停辦理國內旅遊衍生作業成本補助要點」(含附件)及其QA1份。
三、副本抄送未設公會地區之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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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稱 | 格式 | 旅行業配合防疫政策暫停辦理國內旅遊衍生作業成本補助要點 | | 旅行業配合防疫政策暫停辦理國內旅遊衍生作業成本補助要點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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