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品保協會 | 交通資訊 | 聯絡我們 | 快速搜尋

123會員入會.出會.退會公告
123旅行購物保障商店出會.退會公告
123相關旅遊單位函文
123航空.飯店.景區訊息
123協會與旅遊快訊

首頁 > 最新消息 > 相關旅遊單位函文
函轉_檢送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薪資費用實施要點」...(觀業字第10930047961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930047961號

主  旨:
檢送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薪資費用實施要點」、「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要點」及訂定「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旅行業冬季平日團體旅遊實施要點」各1份,詳如說明,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業者,請 查照。

說  明:
一、按本局先前紓困3.0已辦理綜合及甲種旅行業、外籍住客人次占50%以上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薪資負擔補貼,以及導遊、領隊人員生計費用補貼事宜(期間自109年7-9月),惟國際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嚴峻,國境尚未能解封,造成出團及接團之綜合、甲種旅行業及接待商務旅客為主之都會型旅館等產業仍面臨極大衝擊,經營困境未見紓緩,間接影響從業人員生計問題,經滾動式檢討,對於有轉型作為之業者續予補貼;又本局辦理旅行業冬季平日團體旅遊補助,規定必須聘僱導遊、領隊人員擔任隨團服務人員,以實際提供工作機會,落實對導遊、領隊人員之照顧,爰訂定及修正旨揭要點。
二、有關重點摘要如次:(請參閱要點規定)
(一)綜合及甲種旅行業薪資費用補貼:
1、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薪資費用實施要點」。
2、補貼對象:為國內營業中(109年3月31日前成立)合法之綜合及甲種旅行業者,並於10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配合本局安心旅遊方案出團、或參加國內旅展、或與公、私部門合作振興國民旅遊,拓展商機作為。
3、薪資費用補貼方式:依實際在職且未採勞動部減班休息補助方案之員工計算,並以薪資減少前業者實際支付之薪資為基準,補貼每人每月薪資4成,最高新臺幣(下同)2萬元,共3個月(期間自1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
1、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要點」。
2、補貼對象:109年6月30日前依法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且於109年間持續營業中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者。
3、薪資費用補貼方式:依符合該要點要件之員工人數及其實際薪資為基準,補貼每人每月薪資4成,最高不超過2萬元,共3個月(期間自1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冬季平日團遊獎勵專案
1、訂定「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旅行業冬季平日團體旅遊實施要點」。
2、補助對象:為辦理本國籍或取得合法居留證件之非本國籍旅客國內團體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且須聘僱導遊或領隊人員擔任隨團服務人員。
3、補助條件及額度:組團人數應有旅客10人以上,旅遊天數2天1夜以上,行程安排於放假日未超過1天,每團可申請最高1萬5,000元補助;如有至少1晚住宿於舉辦相關團體旅遊獎(補)助之縣市,每團可申請最高2萬元補助,每家旅行業以申請15團為限,補助期間自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止。
三、旨揭要點可逕自於本局行政資訊網(網址:http://admin.taiwan.net.tw/)查詢及下載使用。
四、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業者。
五、副本抄送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及甲種旅行業者。

1.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薪資費用實施要點

2.旅行業薪資費用補貼款撥付申請表
3.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要點
4.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申請書
5.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旅行業冬季平日團體旅遊實施要點
6.旅行業冬季平日團體旅遊補助款撥付申請表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10470 台北巿民權東路2段9號5樓
電話:(02)2599-5088 傳真:(02)2599-2989 E-mail:[email protected]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Travel Quality Assurance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