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93000328號
主 旨: 本局委外辦理「109年旅行業經理人訓練」即日起受理報名,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 明: 一、本局已委外辦理109年旅行業經理人訓練報名及後續作業,如有相關疑問,請逕電洽各代訓單位(詳附件),亦可至本局行政資訊網下載(https://admin.taiwan.net.tw/→業務資訊→教育甄試訓練→導遊、領隊人員、旅行業經理人訓練)。 (一)報名方式:符合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5條規定之申請對象,應親臨、郵寄、掃描或傳真等相關資料向各代訓單位完成報名作業。 (二)報名參訓對象: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2年以上者。 2、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海陸空客運業務單位主管3年以上者。 3、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4年或領隊、導遊6年以上者。 4、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及格或2年制專科學校、3年制專科學校、大學肄業或5年制專科學校規定學分3分之2以上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4年或專任職員6年或領隊、導遊8年以上者。 5、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10年以上者。 6、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主講觀光專業課程2年以上者。 7、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業務部門專任職員3年以上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或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業務部門專任職員5年以上者。 二、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相關規定,查詢個人旅行業經歷年資需以書面申請「旅行業從業人員經歷資料」(申請表下載路徑: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https://admin.taiwan.net.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旅行業各項申請表→旅行業從業人員經歷資料申請表)。
109年旅行業經理人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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