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觀國字第1070924812號
主 旨: 我國自本(107)年12月1日起,開放帛琉國民(持效期6個月以上之外交、公務及普通護照者)適用免簽證入境停留90天措施,請查照並轉知貴屬惠予配合辦理。
說 明: 依據外交部107年11月21日外授領二字第107514405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