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新北觀風字第1071604975號
主 旨: 為增進本市瑞芳區九份地區旅遊品質並滿足遊客如廁需求,本局已於九份老街入口步行約1至2分鐘處,設置有輕便路遊客中心(瑞芳區輕便路194號)公共廁所提供大眾使用,該處空間寬闊,廁間數量充足,可提供更佳的如廁品質,敬請貴協會協助宣傳並周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 明: 檢送輕便路遊客中心公廁位置圖1份供參 。
輕便路遊客中心公廁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