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63004308號
主 旨: 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旅行社,正值颱風期間,安排旅遊活動應注意行程安全,如有變更行程時,應確認旅客意願,並妥為處理,避免消費糾紛,請 查照。
說 明: 一、因正值颱風季節期間,旅行社安排旅遊活動,應注意行程安全,密切注意颱風動態及因豪大雨造成之風景區、道路封閉訊息,如有海邊活動應嚴防強風及長浪,避免安排前往有安險之地區,並適時妥適調整行程,以維護旅客安全;旅行社有辦理遊輪行程,應與遊輪公司保持聯繫,掌握航程資料,並周知參團旅客,避免消費糾紛,另如遇有緊急事故,應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9條規迅速、妥適 處理,並即時通報本局。 二、副本抄送未設公會地區之旅行社,請切實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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