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530061921號
主 旨: 因應行政院核定106年「國民旅遊卡」新制,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業者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 明: 一、查行政院已核定續辦106年至108年「國民旅遊卡」制度,對於休假補助金額超過新台幣(以下同)8千元者,需將其中8千元限制於參團國內旅遊始可申請休假補助,與現有核銷制度有相當程度差異,爰檢送Q&A 1份供參,請轉知所屬會員業者參考。 二、副本抄送各未設公會地區旅行社:請查照辦理。
國民旅遊卡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