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台觀字第1052028號
主 旨: 台灣觀光協會預計組團參加「2017年印度地區觀光推廣活動」,相關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 明: 一、交通部觀光局業已公告「106年度組團參加國際觀光行銷業務推廣委託案」,因其中2017印度觀光推廣活動案組團日期為106年2月18日至25日,為免延誤報名及海、空運日期,本會先行受理報名作業,惟本會目前尚未取得旨揭標案,如未得標,本會得終止、解除報名作業。 二、旨揭活動預計於(106)年2月18日出發、2月25日返臺,共計8日,即日起至106年1月16日(一)止受理報名(實施計畫詳見附件,推廣資料及運輸事項敬請注意時限及規定)。敬請把握時效利用本會網頁網路報名系統(www.tva.org.tw)報名,若不參加本活動,不需回文告知。 三、各報名單位應遵守「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如附件二,以符交通部觀光局之規定。報名資格請參考前揭規範,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7日內主動向本會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俟收到報名確認函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四、屬於公司組織者,依據「觀光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此次參展費用符合該辦法規定者,可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函送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2017年印度地區觀光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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