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
主 旨: 檢送新修正「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請轉知所屬會員業者知悉,請 查照。
說 明: 一、旨揭「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經交通部於中華民國105年9月13日以交路(一)字第10582003605號修正公告施行,本局復於同年9月23日以觀業字第1053004183號函送貴會前揭修正法規,並業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業者在案,諒悉。 二、併附「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總說明」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總說明」各1份,亦請各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業者。另本局將印製3500本手冊,屆時請貴會協助發送予會員業者。 三、有關旨揭修正範本之全文,除可於本局觀光行政資訊網(http://admin.taiwan.net.tw)「觀光法規」查閱,亦可至本局觀光行政資訊網消保事項專區查詢。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修正總說明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修正總說明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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