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430068682號
主 旨: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作業要點」業經本局104年12月24日觀業字第1043006868號令修正發布,自105年3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檢附發布令及旨揭要點條文。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作業要點 發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