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30022722號
主 旨: 有關「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團體遊客入園分流預約制度」之相關規定,請轉知所屬會員切實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103年12月2日嘉育字第1035242217號函辦理。 二、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自104年1月1日起正式將「團體優惠票」納入「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團體遊客分流預約系統」規範對象,有關「團體票購買規定」暨申請「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統一發票」補開立統一編號事宜,請詳閱該預約系統網站(http://alishan.forest.gov.tw/ec99/default.asp)之園區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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