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旅品(107)字第1046號
主 旨:公告退出旅行購物保障資格商店名單。 依 據:本會旅行購物保障作業規定第29及45條之規定辦理。 說 明:凡對本公告所列旅行購物保障制度商店有所旅遊糾紛之消費者,限於本公告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會書面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並將該等所繳納之購物保障金依規定予以處理。
退出旅行購物保障制度: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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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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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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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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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四段75號1樓、2樓及77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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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同企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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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宜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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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東區文雅里東洋新村3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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