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旅品(104)字第243號
主 旨:公告退出旅行購物保障資格商店名單。 依 據:本會旅行購物保障作業規定第29及45條之規定辦理。 說 明:凡對本公告所列退出旅行購物保障資格商店有所旅遊糾紛之消費者,限於本公告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會(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02-25169090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並將該等所繳納之購物保障金依規定予以處理。
退出旅行購物保障制度:
公 司
|
負責人
|
地 址
|
京華堂黃金生活館 (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九份營業所) |
唐上文
|
新北市瑞芳區汽車路18-1號 |
萬豪鹽燈精品館 (萬豪精品有限公司) |
王瑞瑋
|
台北市大同區寧夏路7號1樓 |
|
|
|